經國務院同意,生態環境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聯合印發《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》(以下簡稱《行動計劃》)。《行動計劃》提出,到2020年底,長江流域水質優良(達到或優于Ⅲ類)的國控斷面比例達到85%以上,喪失使用功能(劣于Ⅴ類)的國控斷面比例低于2%;長江經濟帶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比例達90%以上;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高于97%。
《行動計劃》明確以改善長江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,以長江干流、主要支流及重點湖庫為突破口,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,堅持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“兩手發力”,推進水污染治理、水生態修復、水資源保護“三水共治”,突出工業、農業、生活、航運污染“四源齊控”,深化和諧長江、健康長江、清潔長江、安全長江、優美長江“五江共建”,創新體制機制,強化監督執法,落實各方責任,著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,確保長江生態功能逐步恢復,環境質量持續改善。
《行動計劃》提出了強化生態環境空間管控,嚴守生態保護紅線;排查整治排污口,推進水陸統一監管;加強工業污染治理,有效防范生態環境風險;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,遏制農業面源污染;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,保障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;加強航運污染防治,防范船舶港口環境風險;優化水資源配置,有效保障生態用水需求;強化生態系統管護,嚴厲打擊生態破壞行為等八項主要任務。
為保障各項任務的順利實施,《行動計劃》要求,要加強黨的領導,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“黨政同責”“一崗雙責”,嚴格考核問責。完善政策法規標準,強化長江保護法律保障,推動制定地方性環境標準。健全投資與補償機制,拓寬投融資渠道,完善流域生態補償。強化科技支撐,加強科學研究和成果轉化,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。嚴格生態環境監督執法,深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,提升監測預警能力。促進公眾參與,加強環境信息公開,構建全民行動格局。